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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國+貝加爾湖13日

NT$145,000 

特色介紹

行程說明


【貼心安排】
每人每天一瓶礦泉水。
蒙古國遊覽車上會販售當地各式名產,您可依您實際所需向導遊訂購,自由選購絕不強迫購買。

其它說明

項次 名稱 費用 是否團費已含 是否為必買項目 是否與訂金同繳
1 單房差
NT$7,500

【辦理蒙古簽證,所需證照資料】
①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有效期6個月以上,以返回日計算之;且須有本人簽名)
② 須附身份證正反清晰版影印本。
③ 2吋白底彩色大頭照照片2張(需出發前6個月以內的近期照片) 。
④ 個人基本資料(婚姻狀況、是否去過蒙古國、緊急聯絡人姓名電話)、公司名稱、公司地址、電話及職稱等。
⑤ 工作天數7天,以上辦件工作天數不包含快遞及郵寄時間。


【前往蒙古國所需攜帶證件】
①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有效期6個月以上) 。
② 台胞證正本(有效期 或 自行上網香港特別行政區網站--申辦台灣居民預辦入境登記
並提供預辦入境登記OK之文件。


【蒙古國說明】
① 護照簽證自理者,出發當天未帶有效之護照及簽證.....等至機場,導致無法上飛機,所衍生之一切後果及賠償費用需由旅客自行負責!
② 班機若因航空公司或不可抗力因素,而變動航班時間,造成團體行程前後順序變更,本公司保有調整之權利。
③ 外蒙地區旅遊設施落後,一切行程得依當地旅行社實際情況來安排,或因氣候、機場維修、交通工具之調度等原因而略為改變行程,請以平常心看待。
④ 時差:夏令時期,蒙古較台灣時間快1小時,冬令時期無時差。
⑤ 主要語言:日常生活以喀爾喀蒙古語為主,俄語、英語及華語於一般民間並不廣泛使用。
⑥ 幣值:圖格里克(tugric),1美金大約合3380圖格里克。
⑦ 電壓:蒙古標準電壓為220伏特,50HZ,採用圓形雙孔插座。
⑧ 消費習慣:旅館及部份餐廳收美金及信用卡。※蒙古餐廳及計程車司機均無收取小費之習慣,但旅館搬運行李服務及房間清潔,須付5000圖格里克或1美元之小費。
⑨ 社會治安:蒙古整體社會治安狀況良好,搶劫及殺人等重大刑案較少。惟近年來首都烏蘭巴托快速發展,外國旅客激增,故扒竊案件逐漸增加,建議國人旅遊時應隨時注意隨身財物不可露白及周遭可疑人士。另夜晚最好儘量避免外出,不宜前往人煙稀少之地。街上如遇醉漢,宜及早閃避。
⑩ 本行程餐廳將視餐廳公休日將略有調動,用餐時間依實際行程安排做調整,造成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⑪ 為保障消費者及本公司雙方平等互信之權力義務,旅客報名繳交訂金後,一切法條精神依據觀光局公佈之『國外旅遊定型化合約書』為主。
⑫ 團體報名截止後,若團體人未達派遣領隊之人數,雙方改採以『國外個別化旅遊定型化合約書』,為雙方最終權利義務之依據。


【蒙古小費參考】
給予服務人員小費是全世界通行的社會習慣之一
在國外旅行大多有付小費的習慣,是一種風度的表現
1.服務的領隊
、導遊
司機,每人每天US10*13天,共美金130元。》
2.床頭小費:每間房間每天5000圖格里克或1美元
3.行李小費:每件行李每次5000圖格里克或1美元。

【特別提醒】
前往草原蒙古人家裡作客時須注意事項:
◎每一戶人家一定會有養狗,蒙古的狗很兇悍,記得一定要有主人陪同才可以行動。
◎蒙古包的門檻代表主人的身分,不能去踩踏!
◎蒙古包的門都比較低矮,進出時小心頭不要去撞到門,如果不小心撞到門時,要拿一塊牛糞燃料,丟到爐火中。
◎進入蒙古包家訪時,不可去靠著蒙古包內中心點的柱子,進入後往左邊入座,中心位子是長者的座位,右面是男、女主人的位子。
◎於蒙古包內入座時,腳底不要朝著火爐、主人、佛龕,因為那是不禮貌的行為。
◎小孩的額頭是天靈蓋的位置,代表著個人的智慧與健康,不要去摸小孩的頭部,否則就犯了大忌!
◎人家敬您酒時,記得要用雙手接碗過來,並且喝前要以右手的無名指,沾著碗內的酒對空彈三次,代表敬天、敬地、敬祖先,也代表對接待主人的尊敬。
◎蒙古包內的爐火是蒙古人最敬畏的地方,記得不要對爐火吐痰、丟垃圾、踩踏、跨越過去。

其他注意事項:
◎牛、羊肉是您每日的主要菜餚,來此旅遊您要先有心理上的準備。
◎當地的華語導遊講解比較缺少,前往蒙古旅遊之前,記得可以先做功課,如此導遊講解時,您可隨時進入狀況。
氣候:早晚溫差變化大、雨量少;最適合的旅遊季節,從5月初至10月中。
春季:(3~6月)飄雪、強風、飛沙、雨雪交加的日子較多,每天驟冷驟熱,氣候變化無常,非常不穩定。
夏季:(7~8月)旅行的佳季。大陸性氣候,早晚溫差大。
秋季:(9~10月)秋高氣爽,氣候穩定,天氣逐漸轉冷,與臺灣冬季的氣候差不多寒冷。
冬季:(11~3月)最冷的時候氣溫只有攝氏0下40度。如果有充分嚴冬的裝飾準備的話,這個季節也是值得一賞的時候。從12月底至2月是外蒙古嚴冬期。

【航班行李】 請於班機起飛前2~3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領隊或送機人員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協助完成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 進入海關後,請掌握免稅品購物時間,勿耽誤登機。


【自2016.5.1 起, 蒙古航空行(OM AIR)李規定異動如下: (由計重制改為計件制)】
商務艙(大人 / 小孩)-限重32公斤/長寛高總和不得超過158公分/ 可攜帶2件托運行李/手提行李限重12公斤

經濟艙(大人 / 小孩)-限重23公斤/長寛高總和不得超過158公分/ 可攜帶1件托運行李/手提行李限重8公斤
嬰兒-限重10公斤/長寛高總和不得超過115公分/可攜帶1件托運行李。
※手提行李:長寬高總和不得超過115CM。

【海關規定】
出境注意事項:
■貨幣限制:
◆新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外幣:總價值現金不超過美金10,000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人民幣:現金不超過人民幣20,000元。 ※如所帶之現金超過限額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國外使用信用卡消費非常方便,避免攜帶過多現金之風險,建議可多利用信用卡消費。

■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限制:
◆為維護飛航安全,凡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防狼噴霧劑不得隨身或手提攜帶上機;搭乘港澳班機亦不可托運。
◆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
◆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檢查,前述之透明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醫藥、特殊食品限制: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醫生證明等。
■免稅商店購買之商品: 各國對液體、氣霧劑和膠狀物之運送管制措施皆不同,此將影響您是否可將免稅品攜入客艙。購買免稅品之前,請務必洽詢免稅商店人員。
■鋰電池禁托運規定:
◆為免鋰電池短路起火而引發飛安意外,全球航空業規定,行動電源及手機、相機等電子產品之鋰電池僅能放在手提行李中,一律不可托運,含不超過 100Wh 鋰電池的筆記本電腦、手機、照相機等個人用行動電子設備及備用電池登上客機。若惡意違規者,最多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鍰。
◆鋰電池的保護措施:備用電池必須個別做好保護以防短路 (放入原廠包裝或以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膠袋或保護盒中)
■入境注意事項:
★可以帶什麼?攜帶物品及免稅品限制
1. 台灣禁止攜帶電子菸及電子菸產品入境。
2. 每人限攜帶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以年滿20歲之成年旅客為限。
3. 每人可攜帶新台幣2萬元免稅額購物商品。
4. 每人可攜帶之3C產品以五部為上限。
5. 除上述物品外,非處方藥、處方藥、中藥材、隱形眼鏡、具特定用途之化妝品等項目,皆有入境限額,請先行查明法規。
6. 海關查驗行李時應予配合,超額物品誠實申報。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7. 勿接受他人託帶物品,以免在海關檢查時遭無妄之災。
8. 團員若有私帶私貨之嫌,領隊有權拒絕隨團報關,以免影響其他團員通關手續。
★哪些東西不能帶?禁止攜帶動、植物及生鮮產品
•活動物:犬、貓、兔、禽鳥、鼠等。
•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新鮮水果: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 罰鍰。
•土壤:含土壤、附著土壤之植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活昆蟲或有害生物等。
•肉製品:為防範非洲豬瘟,保護臺灣豬隻健康,旅客違規攜帶肉製品(含真空包裝)入境, 將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
•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 檢查。
•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動植物產品檢疫」 專區。
•毒品、槍械、彈藥、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禁止攜帶入出境,違反規定經查獲者,將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海關緝私條例」 等相關規定懲處。
★紅綠線檯通關檢查:
•入境旅客必須自行決定應該使用哪個通道通關,選擇綠線檯將被視為未攜帶任何須申報 品。入出境旅客如對攜帶之行李物品應否申報無法確定時,請於通關前向海關關員洽詢,以 免觸犯法令規定。
A.2015入境台灣新規定
1.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14年6月5日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郵寄、快遞藥 品回國或自行攜帶「超量」藥品返國,一律應於輸入前事先申請進口同意書;
2.違反者依藥事法規定,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公佈的名單之中,除了萬金油、胃藥、口服維生素與中藥材等藥物之外, 隱形眼鏡也歸類在限量名單之中,每名民眾不可攜帶超過6對以上。
4.自新規定上路之後,民眾以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藥品回國前,需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進口同 意書。
5.「非處方藥」每次寄送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且於6個月 內不得重複申請;寄送「處方藥」則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
6.其餘之相關訊息,請參考(個人輸入自用藥品規範專區) 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3928
B.隨身攜帶物品新規定 ※那些東西可以帶上飛機?( 2007.03.01新規定 ) 總重量100ML:口紅、唇蜜、面膜、面霜、乳液、隱形眼鏡藥水、保濕液、保養霜。固態口紅可以直接帶、唇蜜要放入透明夾鏈袋;面霜、乳液、隱形眼鏡藥水、保濕液、保養霜應先放入小罐,再放入透明夾鏈袋內,主動申報受檢。
1.嬰兒食品:分開袋裝交安檢員檢查。
2.飲料:通過安檢線後再買。
3.保溫瓶及容器:空容器才可以。
4.無法分辨屬液體或膠狀物怎麼辦?裝入託運行李(當然不能帶汽油等易燃物及自動噴霧器等危險物品)。
5.機上服用藥物:藥品須先交安檢員檢查。
C.禁止托運行李
1.違反行程中各地政府規定者(台灣安檢規定)、(檢疫規定)禁止放置於行李中。 3C產品備用鋰電池,搭機禁託運 (違者,罰兩萬元至十萬元罰鍰)
2.手機、相機、MP3、手提電腦等電子消費產品之備用鋰電池禁止放入託運行李箱,以防短路起火。
3.加熱式便當不允許以手提方式攜帶上機或置於行李箱託運,因其產品含有氧化鉀成分。
4.急凍噴霧殺蟲劑雖然無毒,但其零下超低溫的凍氣直接對人或是寵物噴射都是相當的危險,因此禁止以手提或託運方式攜帶。

【注意事項】
1.
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20人以上(含),最多為40人以下(含)。
2. 團體售價不包含小費。(如領隊、導遊、司機、飯店行李員服務小費及床頭小費等) ; 外站參團的旅客,售價不含簽證費、小費、機票、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
3. 為因應國際油價調整,航空公司為反映成本,須隨票增收燃油附加費,該費用會隨國際油價 而有所調整。
4. 航空公司座位安排:本行程全程使用『團體經濟艙』機票,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也無 法事先確認座位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敬請參團貴賓瞭解。
5. 酒店團體房多以雙人房(2張單人床)為基準房型,如需求一張大床,需以飯店實際用房狀況再另行回覆確認;如遇需求三人房型,僅得以加床的方式取代;另若有需求單人房,需另補單人房差價。如未指定單人房並支付差價,則由本公司安排與其他旅客或領隊或隨團工作人員同房(同性別),單人配房由本公司自行採隨機分配,恕無法指定或變更.出發後若欲補價差變更為單人住宿,需依飯店實際房況為準,非均可變更,若有造成不便之處,尚請見諒。
6. 本行程包含旅行業責任保險【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500萬、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20萬 (實支實付)】(旅客未滿15歲或70歲以上,自2023年12月15日起依法限制最高【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50萬元、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20萬 (實支實付)】)。建議旅客於啟程前自行投保旅遊防疫、海外醫療等保險,以建立周全保障。
7. 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旅客之旅遊權益,年滿70歲及行動不便之貴賓, 若無親友陪同者,請事先告知敝公司,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建議。
8. 未滿20歲,且未與法定代理人一同報名參加旅遊行程者:須將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提供給法 定代理人簽名,報名始為有效。
9. 孕婦:懷孕旅客需主動告知懷孕週數及胎數,並隨身攜帶醫師開立註明預產期診斷證明檔,懷孕27週以上(各家航空公司規定週數略有不同,請旅客依照參加的行程所搭乘的航空公司規定)之旅客,需於3個工作天完成申請,備妥「適航申請書」、「診斷書」,經由航空公司醫務部門審核,同意適航後方可搭機。航空公司不接受懷孕36週以上單胞胎及懷孕32週以上多胞胎孕婦搭機(各航空公司規定略有不同)。若因旅客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導致航空公司航程受影響,因而產生之成本,航空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機票相關事宜】
※團體作業提醒您:當您繳付訂金即表示旅遊契約產生效力,即作業預付旅程的旅館、餐廳、機票、門票等費用。若您因故取消,本公司將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條款或估算已實付的費用,向您收取超支費用或退回剩餘訂金。
★航空公司規定開立機票需付全額票款,需團去團回不可脫隊,且不接受更換名單、退票或取消。詳情請洽業務人員。
【行前提醒】▲符合下列狀況之貴賓,請務必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業務人員,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建議及安排。若在出發前7個工作日內臨時提出需求,將可能收取必要費用。
1. 特殊餐食者(如素食餐、忌牛、忌海鮮…等等):海外團體餐食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建議自行準備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2.單人報名者:飯店房型以兩人一室為主。單人報名者,本公司將盡量安排同性別旅客或領隊同房;若指定單人入住,請按房型補足單人房價差,實際價差費用以當團說明公佈為準。
3.特殊住宿需求:旅客如需求特殊房型、樓層、非邊間或連通房等,我們將向飯店提出,但無法保證飯店一定提供,最終之情況需於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
4.三人房(加床)或一大床:請事先提出需求,飯店一大床數量不多,恐有供應及價差之虞;三人房大多以加折疊床或沙發床為主,室內活動空間會減少。
5.非本國籍旅客:本行程所載之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您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自行查明相關規定,並事先請告知您的業務人員。

【住宿飯店】 本公司對同等級之飯店入住選擇有最終決定之權利。 為提倡綠色環保,酒店不提供一次性用品(牙膏、牙刷、梳子、浴巾、刮鬍刀、指甲銼、鞋擦等物品),敬請旅客自行攜帶(個人盥洗用具及拖鞋),以免造成生活上的不便。 如遇飯店未有加床服務內容時,且旅客需入住單人房時應繳交單人房差費用。 各國飯店因公共安全因素,多有禁止於房間內吸菸規定,若因個人行為而產生罰鍰,則個人須自行負擔。 部分飯店房內有提供電熱水壺,僅供入住旅客煮水用,不可放入任何物品(如:咖啡粉、茶葉、火鍋料、泡麵…等),並切勿將熱水壺置於電磁爐上加熱。 所有飯店設備,如有使用方面之疑問,請務必詢問飯店人員,否則造成危安問題或毀損時,須負相關責任。 考量安全問題,房間內請避免使用多插頭延長線,以免電壓負荷過大。 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房間內的吧臺上零食、冰箱內酒類及飲料等,皆需付費,退房時需至櫃檯結帳。
【安全守則】 旅遊期間,請遵守工作人員所宣佈的注意事項,聽從工作人員指揮。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如欲外出,請告知工作人員/團友,並應注意安全。 孕婦及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的旅客,請衡量自身狀況,請勿勉強參加具有刺激性的活動,如:水上活動、溫泉…等,避免增加身體負擔。 搭乘船隻或前往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財物及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並隨身攜帶,勿放置行李箱內、飯店房間或車上。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建議旅客自行攜帶常備藥品,若有特殊藥物,請提前告知業務並攜帶藥物相關證明文件。 上、下遊覽車或遊覽觀光區時,慎防搶劫或扒手,錢財或護照等貴重物品務必慎重保管。離開飯店或遊覽車時,請仔細檢查隨身物品以免遺失。 以上內容,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旅客之旅遊權益,我們特別請您配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利。

【個資保護】
A.個人資料蒐集之隱私權政策
1.當您參加本公司旅遊團體,我們將必須保留您之個人資料,以利旅遊業務之辦理、或與旅客聯繫、完成交易、提供服務,本公司就您的個人資料之利用區域限於參加團體旅客之所在國家以及台灣地區;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明白告知使用者。除非法律允許無須事先通知之外,本公司不會蒐集或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在其他無關的用途上。
2.為了遵守法律、依法抗辯或執行合法商業行為之必要,我們可能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在此情況下,我們將特別留意您的權益以及確保公平、合法、以及符合比例原則地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B.個人資料的處理
1.您提供的個人資料將可能用於維繫您與本公司之間的客戶關係。我們會利用、分析這些資料,以達到符合您對我們的要求以及回應。除非您有其他特別的指示,我們將傳遞您可能有興趣的本公司各種商品資訊、專案活動、其他商品服務以及相關資訊。如果您不願收到此類資料,請您於提供個人資料時直接告知即可,您隨時可以選擇日後不要再收到任何相關資料。
2.本公司始終致力於提供最好的旅遊服務與產品品質。歡迎您提供寶貴的意見協助我們進步與提升!期盼您在行程結束後,填妥「顧客意見調查表」,密封之後,交由領隊帶回。謝謝您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