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費用備註】
中華民國護照者須備有入境美國、加拿大之許可或簽證,請參考以下「費用不含」處說明。
以上報價為兩人一室之每位報價計算,如有以下詢問,價格另計。:
艙房住宿乃根據挪威郵輪實際供應而定,並作最佳安排,因郵輪艙房無法指定房號,如有特殊需求,請於訂位前提出,一切需以回覆為準。
1.同一房中第三、四位
2.兩歲以下嬰兒
3.全程單人住宿
委託訂位:每人訂金:NT$60,000 如依約成功訂入,尾款需於機票開立前或出發前80天繳清。(機票開票日以航空公司之規定為準)
【注意事項】
1.旅客必須持有有效入境簽證及個人有效證件(中華民國旅客需持有效期限六個月以上之護照正本)。郵輪公司及本公司對旅客因個人證件所產生之任何問題概不負責。
2.孕婦須出示醫師證明, 註明其適合郵輪旅遊; 以離船日計,懷孕24週 (含)以上、未滿6個月嬰兒及90歲以上人士, 恕無法登船旅遊。
3.睡眠呼吸中止症、糖尿病或需洗腎者,自行攜帶針劑或腹膜透析等特殊藥品、患有心臟病等其他慢性疾病者,報名時請先告知,並填寫郵輪切結書交由船醫審核通知許可後始能訂位及登船。
4.為保護旅客安全,殘障人士、視障或聽障人士,請務必先告知,以便郵輪公司對您的特別照顧。
5.以上行程之訂位及取消條款,皆依照郵輪公司之規定;委託交易前,請務必充份瞭解相關內容。郵輪公司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
6.最正確之行程、航班及飯店(如有加訂),將以行前說明之資料為準。
7.訂位確認後, 如更改訂位資料(更換旅客、更改航程、降低入住艙房等…),需收取更改手續費。(每間艙房必須保留一位為原訂位旅客, 方能符合更改定義; 整間艙房換人, 視同取消; 機票更換旅客則依航空公司規定為主)
8.郵輪公司在不可抗力及惡劣天候因素下,保有取消或更改既定航程、時間、船舶及價格之權利,恕不預先通知。
9.本公司完全配合挪威郵輪之條款及細則,若有任何異議,挪威郵輪保留一切最終決定解釋權。
10.訂位取消規定:(扣除機票費用另計)
| 距離出發前 (出發當日不算) | (每人) 訂位取消費用 |
| 75日或以上 | 全額訂金 |
| 74-50日 | 全額之25% |
| 49-29日 | 全額之50% |
| 28-15日 | 全額之75% |
| 14日或以下 | 全額100% |
| |